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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会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1 、考勤( 20 分)
学生会干部应按时参加教育处、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组织的会议,做到不迟到、早退,积极发言,为学生会工作出谋划策。每迟到、早退一次扣 2 分,有事要向召集会议的负责人写出书面假条,无假条的按旷会处理。无故旷会一次扣 5 分。三次无故旷会自动退出学生会。
2 、成绩( 80 分)
学生会干部应按教育处、团委的要求做好对值周班的检查,及时做好记录。按学生会的统一部署组织活动。搞好学习,做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干部。
( 1 )值周检查:( 40 分)值周检查后应及时上交检查表每缺一次扣 5 分。月末由秘书处组织对检查记录情况打分,按 1 、 3 、 5 记分。
( 2 )日常部内工作:( 20 分)积极组织活动,活动有计划、总结,得 10 分。根据活动效果加 6 、 8 、 10 分。
( 3 )学习成绩:( 20 分)依据学生会全体成员期中、期末班内成绩进步名次情况按相应的比例折分后加入。期中占 40% 、期末占 60% 。退步者该项为 0 分。
3 、其它加、减分:
( 1 )由教育处、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学生会成员的具体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可给予 0-20 分的加分。
( 2 )学生会干部违犯学校纪律按有关规定的等值分在最后的考核结果中扣除。
4 、学生会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自动退出学生会。
( 1 )有严重违犯校纪行为者
( 2 )连续三次在月考核结果中居倒数第一者
( 3 )学习成绩在期中、期末考试中均大幅度后退者。
学生干部的考核由团委分管老师负责,学生会组织部具体实施。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每月将考核情况向学生会成员公布一次,每月成绩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考核结果作为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的依据。 |